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学校拟对各二级单位接受捐赠的各类资产登记入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接受捐赠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北大学,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使用权归各受赠二级单位;
2、登记入账固定资产条件:资产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含税)在1000元以上的资产或者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但总价大于50000元(含)的大批同类受赠资产,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原来物质形态;
3、各接受捐赠资产单位须登陆中北大学“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固定资产填报,同时上传所接受捐赠资产的发票或评估价值、接受捐赠仪器设备登记表及实物图片等,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附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完成报账手续。
4、各二级受赠单位,对捐赠资产的使用应登记造册,做好被查记录,加强日常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