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室职责

一、资产综合管理科

1、负责协助处领导起草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文件;

2、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印章使用与管理,各类文件的收发,档案管理;

3、负责处内公用经费使用、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编报学校资产统计报表,向学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5、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络以及部门网站的管理;

6、负责学校辐射类仪器的档案管理及数据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学校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8、负责报废资产的处置、残值处理等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采购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学校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起草完善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拟定学校采购相关的内控制度;

3、负责采购项目(网上竞价平台项目除外)的受理、采购需求的审核及采购方式的拟定;

4、负责“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项目计划的上报、备案及下单工作;

5、负责进口产品、单一来源的进口论证、公示;

6、负责与外贸代理机构对接,免税进口设备申请的审核及配合海关完成减免税进口设备的年检工作;

7、审核学校集中采购合同,完成合同的签订以及分类建档管理工作;完成合同的盖章、系统录入及上传工作;

8、负责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的信息汇总和我校政府采购项目年度报表的上报;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标科

1、贯彻执行国家、学校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法规、制度;

2、接收并执行已审批的采购计划,根据学校规定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采购项目;

3、负责已审批军工涉密项目的接收与招标委托;

4、负责对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进行审核;

5、负责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现场监督工作。

6、负责采购项目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7、负责校内“评审专家库”组建和管理。

8、在学校采购领导组的指导下完成采购项目的质疑和投诉工作。

9、负责学校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上竞价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10、定期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审核。

11、负责网上竞价平台采购项目的审核、注册供应商管理、采购信息发布、竞价合同的审核、签订工作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设备管理科

1、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审核、查询、统计等工作;

2、负责审核设备领用人变更、调拨、调剂等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报废审核、资料汇总和资产账务处理等工作;

4、定期与财务处账账核对,指导各二级单位账实核对;

5、办理校内职工退休、调动、调离时,固定资产的移交和调剂工作;

6、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类资产购买前的查重工作;

7、完成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中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

8、打印、核对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标签并发放;

9、负责武器装备和科研质量体系内设备的建账和管理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公房管理科

1、贯彻国家、学校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建立健全学校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全校公用房的合理调拨与管理,并监督其有效使用;

4、参与基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学校公房产权证申办、更改手续的办理等管理工作;

6、掌握学校所有用房的基本情况及对各种房屋资料进行收集存档管理。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