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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08】 作者: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和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1)3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晋财购函(202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意向公开范围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均需要公开采购意向。

  二、上报时间

  各单位须于3月18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度采购意向通过中北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采购意向”申报,以便汇总后及 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进行公示。

  三、其他注意事项

  意向公开是实施采购活动前的必要环节,“无意向不采购”,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提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的要求,加强采购的计划性。

  附件1:《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和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附件2:《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

  附件3:《山西省2021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联系电话:392236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