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0年度购置仪器设备的条形码标签已经制作完毕,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于5月10日之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粘贴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单位领取标签后应尽快将标签发放到相关领用老师手中,并督促其尽快粘贴到位;
2、标签应该粘贴在仪器设备的醒目处,不得隐藏在角落;
3、如属于设备附件单独入账的,可贴到主体设备上;
4、确因体积过小、温度过高等不适合粘贴标签的仪器设备,标签由领用人妥善保存,以便随时核查。
领取标签后,如发现账物不符或其他问题的,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将问题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便及时更正处理。
领取地点:德怀楼425房间(设备管理科)
联系电话:392533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