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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III类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

【日期:2021-04-26】 作者: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2021年第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文件要求对从事III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的考核方式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范围

    全校需要从事III类射线装置使用活动并且无《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射线装置操作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填写III类射线装置辐射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于2021年4月28日前发送至yqsbc@nuc.edu.cn。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考试采用闭卷答题,从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的“III类射线装置辐射工作人员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总数60道,总分150分,其中单选题45道,每道2分,多选题15道,每道4分。

    2、参加人员得分达到115分及以上视为通过考核。通过考核的人员方可在学校内从事III类射线装置使用相关工作和活动。

    3、考试人员参加考试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一卡通。

    联系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392434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