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27号),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对学校投资设立的各类企业(含技术参股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包括学校投资兴办的校办企业(含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参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以作价入股或学校与成果完成人共同持股的)。
二、各单位申报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企业法人、经济性质、股权比例、企业存续状态(吊销或存续)、经营范围等。参股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附学校在企业投资情况和所占比例情况说明。
三、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摸底工作。不如实申报,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收集汇总本单位各类企业摸底情况,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本单位《学校所属企业摸底情况表》及其它材料(纸质一份、电子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德怀楼四层428房间)。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