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转发的《财政部关于修订<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转给你们,望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
附件1: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附件2:山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