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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报送2018年采购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8-10-16】 作者: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加快我校2018年财政性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学校顺利通过资金支付进度考核,避免出现年末采购项目扎堆、资金到期无法支付等现象,请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全面的制定采购计划,以便及时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现将报送采购计划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西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采购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完整编列政府采购预算,落实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细化采购品目,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不得采取隐瞒真相或变造采购内容等方式规避政府采购,不得通过化整为零手段逃避政府采购或规避公开招标。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而未依法办理报备或采购的,将无法补办政府采购报备和招标等手续,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二、各采购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结合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以及市场价格调查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备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进度,以提高采购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做好采购项目需求的调研和确认工作。采购计划上报时需要填写“中北大学计划采购清单”和“中北大学采购需求确认表”,集中目录内的通用设备和集中目录外的专用设备应分开报送。其中,专业设备和服务还需附上专业设备或服务预算专家论证意见表。需求确认表上需列出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详细参数需求,若采购参数不清晰、不详尽,很大程度上会造成采购到不理想的货物或服务的结果。

四、做好项目预算方案。若项目预算不足,将会导致无人应标,造成项目流标。因此,在制定项目预算方案时,需结合实体市场价格情况,多渠道咨询。

五、招标采购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须严格按照招标法规进行,从备案到开标周期较长,请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尽早落实采购计划,加快采购进度,及时高效地完成项目采购工作。

六、具体采购流程见国有资产管理处官网“服务指南”,所需表格请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左玮

联系电话:392236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