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大型仪器共享工作,依据《中北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实施细则(试行)》校仪器【2015】2号文件,现对我校新增可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及部分原有已共享大型仪器设备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各位老师对公示的收费标准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有资产处联系,联系电话3925336,联系人:周老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