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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代理服务的通知

【日期:2018-01-05】 作者: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进口仪器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171225日对外贸代理服务项目组织了竞争性磋商,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确定了三家外贸代理公司为入围单位,现将学校办理外贸代理服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采购产品中有进口产品的,如果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自身具有外贸代理相关资质的,可以自行办理;如需要委托第三方提供进口产品外贸代理服务的,必须从中北大学入围的外贸代理公司名单中进行选择,并签订“中北大学进口三方采购合同”。

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以从入围公司名单中自行选择,外贸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第四条“外贸代理服务费执行价”,投标和签订合同时,该项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和合同总价中,学校不再另行支付。

三、入围公司名单及联系方式

1、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春晖 13935145933

2、山西华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  13935103807

3、山西同杰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  13513626508

(本次入围名单有效期至20191231日)

四、外贸代理服务费执行价:

序号

代理金额范围

报价(执行入围最低报价)

1

10万元以下(以“元”报价)

800

2

10-500万(以“%”报价)

0.90%

3

500万元以上(以“%”报价)

0.80%

五、外贸代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以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手续费、报关费、海关查验费、报检费、商检验货费、检疫费、卫检费、调单费、仓储费、进出库费、内陆运保费、装卸费、搬运费及海关关税、增值税等)实报实销,由进口产品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不包括上述费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