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用房单位提出申请,具体方法:使用单位填写《中北大学公用房使用申请表》(国资处网站下载)纸质表格,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内容包括用房理由、用途、位置、面积、房间数等;
第二步: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用房单位提出的用房申请要求,组织实地考察;
第三步: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实地考察结果,结合学校用房规划布局及房源实际情况,与申请用房单位沟通后提出拟解决建议;
第四步:报主管校领导及校长审批;
第五步: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按照校领导批示意见安排并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