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假期临近,暑期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频发,实验室安全风险显著增加。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和校园安全,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5〕5号)及《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主要领导责任人制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负责人须严格落实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实验项目负责人须对实验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登录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并填报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填报流程见附件1),同时制定防范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
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
1、所有实验人员(含学生、访客)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成准入培训与考核(相关操作参见工作群视频示例文件),未达标者严禁进入实验室。
2、涉及危化品、高温高压等高风险实验的单位,须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熟练掌握灭火器、应急喷淋等操作。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于放假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危化品、气瓶、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和水电等方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充分利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对隐患实行登记、报告、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安全检查使用流程见附件2)。如存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整改完成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能恢复实验。
四、规范实验室开放管理
1、暑假需开放的实验室,须于7月7日前登录“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并在“场所准入”中进行实验室使用备案(填报流程见附件3)。
2、假期开展实验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危险性实验时(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必须有2人在场值守;实验时不得脱岗,严禁在实验室过夜。
五、重点危险源全周期管控
1、危化品执行“随用随购”原则,不得过量存放,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危化品,也不得给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危化品;爆炸品管理符合“五双”制度,技防措施符合管制要求;易制爆化学品存量合规、双人双锁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规范,上锁保管;所有管制类化学品使用台账清晰。
2、气瓶须有效固定、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混放;烘箱、马弗炉等加热设备周边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瓶等。
3、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并及时送处;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暂存区应有警示标志并有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措施。
4、假期进行搬迁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搬迁安全工作,制定搬迁工作方案,做好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在搬迁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提示函见附件4)。
六、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实验值守制度,落实假期实验室值班人员,确保实验室在暑假期间能够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管理部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闫霞 张仙敏 联系电话:0351-3053510
附件:
附件1.1 项目准入操作手册-审核人
附件1.2 项目准入操作手册-项目负责人
附件2:实验室安全检查操作流程
附件3:实验室假期使用备案流程
附件4:实验室搬迁注意事项
附件5: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附件6: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
附件7: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