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报送要求,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填报本单位上一学年(2023.9.1—2024.8.31)单价40万元以上、资产分类属于03类、且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设备的使用情况。具体按照《2024年精密贵重仪器明细表》(见附件一)和操作说明(见附件二),于9月30日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精密仪器年使用信息填报工作。
联系电话:3925336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