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现就学期末、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力确保本学院实验室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假期前,各学院及实验室需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的检查要点,对本学院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如确无法落实整改的,不得在暑假期间开放。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1、暑假期间无教学、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要封门。各单位可自行印制封条封门,封门前要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特别是要断水、断电、关好气瓶总阀,关闭相应的设施设备;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要做到按时巡查,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各实验室须对停止使用的化学试剂妥善保管,将停止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火炸药必须入库贮存。
2、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各单位对假期期间开展实验的实验室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实验室管理到位,不出现漏管、失控问题。假期仍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必须明确相关安全负责人,并由所在单位审批备案。各单位应准确掌握继续从事实验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实验室均应配备教师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做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尤其做好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措施和物品。
3、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处置事故。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结合本单位特点,做好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实验室安全动态,及时协调处理不良事端。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坚守岗位、认真值守、勤于巡查,掌握本单位值班工作总体安排以及主要负责同志、带班负责同志去向和联系方式,熟知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如发生突发事故和紧急事件,事发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处置,减少灾害损失,并按程序及时、准确逐级报送事件信息,重大事件必须半小时内电话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并全程跟踪续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
请各单位于7月5日下班前将假期开展实验的实验室相关信息(附件一)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部实验室管理科(德怀楼42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ysglk@nuc.edu.cn。
请各单位继续保持高度责任感,认真安排落实,扎实做好本单位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联系人:张仙敏 闫霞 联系电话:0351-3053510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