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试行)》(校资【2018】3号)文件精神,对我校2台年久失修不能正常使用的帕沙特车辆进行了报废处置,账面原值422200元。 经财政厅批复,同意我校两辆帕沙特轿车予以报废,并交由太原市汽车回收公司进行报废处置,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附件:报废车辆资产明细(晋AGA111、晋A6Y335)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