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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中北大学党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6-24】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26日,第二巡察组对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了巡察。12月31日,巡察组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概述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5项33个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2022年6月6日,督察组亲临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督导工作结束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再次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处室之间部分职责与实际工作完成情况不符。比如:在处室职责中列有二、三期征地工作任务,但实际工作由基本建设处实施。2021年6月前,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后勤工程项目和后勤服务项目及后勤经营性用房出租的招标,而招标合同、租赁合同均在国资处备案,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退还手续也归国资处管理,合同履行监管不力,部门职责不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对处室职责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处室职责,去除了二、三期征地工作任务;

目前学校的采购工作执行的文件是《中北大学科研经费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资[2020]3号,2020年12月2日发布)和《中北大学非科研经费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资[2021]4号,2021年4月30日发布)。该文件优化了采购流程,扩大了我校教职工科研经费采购自主权,提高了教职工的采购满意度,助力了学校 “双一流”建设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开展我校的采购招标工作。

同时国有资产管理处认真履行《中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校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相关合同的管理。

2. 关于“处室内部科室职责不明确,存在交叉现象。比如:采购管理科职责所列第3条“负责采购项目的受理”,招标科职责第10条也有“负责网上竞价平台采购项目的审核、采购信息发布”,资产经营管理科负责军工涉密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各科室职责进行重新审核制定,招标科负责网上竞价平台采购项目的审核、采购信息发布,采购管理科负责网上竞价平台以外采购项目的受理;为落实《中北大学公用房(场地)出租管理细则(试行)》(校资[2021]6号)文件精神,资产经营管理科职责已调整至山西中北科技园有限公司,军工涉密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由招标科承担。

3. 关于“本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较多,缺乏相关管理制度与措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国有资产管理处原有6名临时聘用人员,为落实《中北大学公用房(场地)出租管理细则(试行)》(校资[2021]6号)文件精神,资产经营管理科职责已调整至山西中北科技园有限公司,其中两名临聘人员已调整到科技园工作,一名临聘人员由于个人原因已离职,目前还有3名临聘人员。国有资产管理处依据我校人力资源管理处《中北大学事业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本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4. 关于“对资产管理、采购等业务人员缺乏定期培训;未主动深入基层部门及教学科研单位听取意见与诉求;网站信息空缺,存在更新不及时甚至不更新的情况,处领导及各科室职责未上墙,影响办事效率。比如:网站服务指南项目下“经营性资产类”版块未发布任何信息,其余类别基本都是2017年发布,办事流程陈旧,与目前实际的办事流程存在较大出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资产管理、采购等业务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及走访基层单位计划,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了对资产管理、采购等业务人员实行年度定期培训计划,并于6月15日召开了资产管理员座谈会;定期调研走访基层部门及教学科研单位,倾听意见与诉求,并于2022年5月17日对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进行了走访,就“高速飞车项目”采购招标问题进行了交流;

及时对部门网站及科室职责进行更新:实时更新网站信息,对处网站上面的“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板块中内容进行了审核,作废的内容及资料进行了删除,过期的进行了更新;

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各科室职责上墙,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及各个科室职责原来已经打印并在楼道的公示栏进行了张贴,由于纸张较小,光线较暗,宣传效果不明显,现已制作大版面职责在相应科室进行了张贴。

5.关于“《中北大学大型贵重仪器管理办法(修订)》(校资【2019】1号)‘第十八条 大型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国有资产处组织,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未见进行考核和公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根据2021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承担全校大型仪器共享职能;该机构在《中北大学大型贵重仪器管理办法(修订)》(校资【2019】1号)和《中北大学大型贵重仪器共享实施细则(修订)》(校资[2019]2号)文件基础上,2021年10月18日修订了《中北大学大型贵重仪器共享实施细则(修订)》(校资[2021]7号)文件,修订文件过程中,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分析测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研讨,认为原文件中对各机组的年度考核工作无法实际操作,故取消该项工作。

6. 关于“在2018—2020年度中,未入围的两家招标代理公司——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均承担了项目招标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入围基建工程采购及招标小组的招标代理公司、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公司是入围维修工程采购及招标小组的招标代理公司,因为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购的特殊性,以上两家代理机构有相应资质,因此进行了项目委托。根据《中北大学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采购项目数量少的采购及招标小组,可以从其他业务性质相近的采购及招标小组通过遴选确定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委托。”两家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满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已不再向其委托项目,今后涉密项目的招标由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承担。

7. 关于“招标工作中,入围的招标代理公司服务招标项目次数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以上所统计的各年度招标公司服务项目次数不是实际服务项目次数,而是服务项目的标段、包号数。另外各代理公司入围的服务期限不同,而且根据《中北大学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修订)》(校资[2021]5号)中确定招标代理公司的方法,在随机抽取情况下招标代理公司服务招标项目会存在不均衡现象。今后继续执行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服务公司进行项目招标。

8. 关于“合同编号为TYYD2016-0012-02医疗器械采购合同,供应商山西安格尔商贸有限公司中途违约,变更为山西龙之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应不退履约保证金,但在《履约保证金支付申请表》中使用单位未签署意见的情况下,2019年3月1日将5000元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给山西龙之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改过程中经与校医院进行沟通,校医院出具了相关说明,在该合同执行过程中,山西安格尔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日致函校医院,因公司业务整合,将公司业务全部变更为山西龙之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原公司所有业务,合同到期后,校医院对山西龙之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了货物验收,验收合格,同意支付履约保证金。

由于《履约保证金支付申请表》设计为仪器设备使用及售后情况,与该项目无法对应,故没填使用单位意见,另附了验收合格证明。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中北大学履约保证金支付申请表》进行了修改;今后一定严格审核履约保证金申请资料,规范履约保证金退还流程。

9. 关于“查阅近三年《设备管理员津贴发放明细表》,发现国有资产管理处有两人发放该津贴,其中一人为本单位设备管理员、一人为设备管理科科长。按照2013年仪器设备处《关于设备管理员津贴的请示》的审批意见,应仅向基层设备管理员发放此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今后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科长不再领取设备管理员津贴;同时为了明确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职责,制定了资产管理员相关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员津贴改名为资产管理员专项绩效,以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员名单,人力资源管理处统一按年度发放。

10. 关于“合同编号为ZBDXJYYF-BK201503的中北大学报刊亭场地租赁合同,承租人禹国军申请减免一年租金的情况说明中,“2016年因拆除二道门外小吃一条街的建筑时将我报刊亭砸坏了”,落款日期为“2016年12月3日”,但据查证,二道门小吃一条街是2017年5月份拆除,与事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经向原工作人员及禹国军本人核实,当时补写情况说明时写错了日期,砸坏报刊亭情况属实,学校作为补偿给其减免了一年的租金。但由于时间较长,他本人也记不清楚当时的具体情况。现已补交了一年的租金,同时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

11. 关于“合同编号为ZBDXJYYF201504的中北大学经营性用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缺失承租方乙方张栋的签名及捺印”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合同编号为ZBDXJYYF201504的合同上承租户张栋已在租赁合同上补了签名及捺印,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

12. 关于“合同编号为CG-4188-20180226的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乙方未签字、未盖章,甲方代理人未签字”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编号为CG-4188-20180226的合同上甲方代理人签字已补签,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

13. 关于“合同编号为ZBDXJYYF201524的中北大学经营性用房租赁合同中,出租方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未签章”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经核实,编号ZBDXJYYF201524的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盖有公章,法人代表有签章,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

14. 关于“合同编号为CTC-SJTY-2021-001511的“2021太原尖草坪区中北大学基站场地租赁续签合同(140108908000000609)场地租赁合同(移动)”合同中,出租方及承租方均未签署日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合同编号为CTC-SJTY-2021-001511的中北大学基站场地租赁续签合同中出租方及承租方均已补签日期,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

15. 关于“与承租方帅俊虎2019年6月签订的《中北大学84商贸区房屋租赁合同书》(未提供合同编号)补充协议中,原签合同有效期时间段“2011年4月8日起至2012年4月7日止”与补充协议中“2019年6月太原市创建文明城市整体规划,八四商铺需要全部拆除”无因果关系,补充协议签约无意义。另甲方签章处未签署签约日期,乙方签章处未签字、捺印,未签署签约日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承租户帅俊虎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已到期,但一直在八四商铺占用,属历史遗留问题,为了让其尽快搬离,学校当时就在小树林内为其临时找了一处场地。

甲方已在合同上已补签了签约日期,乙方也在合同上签字、捺印,并签署签约日期,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

16. 关于“合同编号为ZBDXJYYF201527,与苗银龙签订的《中北大学房屋租赁合同书》中,出租方及承租方均未签署日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出租方及承租方已在编号为ZBDXJYYF201527的合同上补签了合同签署日期,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

17. 关于“合同编号为ZBDXJYYF201521,与任丽红签订的《中北大学房屋租赁合同书》中,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未签章,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栏未签章,未签署签约日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合同编号为ZBDXJYYF201521上,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已补签章,原工作人员已在审核处补签字和日期,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

18. 关于“合同编号为GD ZZZBDX2020和GD ZZZBDX2021,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分两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部分内容格式凌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经再次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核实,分两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是用的光大银行的固定模板,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

19. 关于“《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意见书》不规范,未能对承租方起到约束作用。比如:对玉田县广顺商贸有限公司所发《整改意见书》中,承租方单位名称前后不一致情况。2020年9月6日发文与2020年11月5日发文中,单位名称为“玉田县广顺商贸有限公司”,而2021年9月10日发文中单位名称为“广顺超市”,正文中日期部分内容空白,未说明具体整改要求、完成时间及处罚措施。2021年9月13日和10月29日对合同承租方中京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所下发的《整改意见书》中,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栏实际签字人为刘荧,而非承租方法人所委托的合法代理人张晋丽,均无检查人员签字盖章,未说明具体整改要求、完成时间及处罚措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意见书》留存的一联,法人张晋丽已补签字,已补写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完成时间及处罚措施,今后将加强整改意见书书写要求

20. 关于“交付履约保证金申请表使用不规范,实施过程不严谨。比如:调阅资料《中北大学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表》与《中北大学履约保证金支付申请表》表格内容版式完全一致,表头版式不统一;表格中“金额”或“到期日期”随意涂改,且涂改后未加盖公章,经查阅此情况共计38份;“使用单位意见”栏中,部分使用单位未签署意见,如流水编号为847、848、849、895、980和992等;均设置有财务处意见栏,但所有交回的表格此栏中,财务处未填写意见及加盖公章”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根据采购合同关于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2019年将《中北大学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表》变为《中北大学履约保证金支付申请表》;同时加强履约保证金退还资料的审核,并把流水编号为847、848、849、895、980和992的申请表采购单位已补签意见;

履约保证金的退换流程为供货(服务)单位提出申请,采购单位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最后去财务处办理,为减少办理人员往返,国有资产管理处留存的是本部门审核后还未去财务处办理手续的申请表复印件,2022年6月开始对履约保证金退还工作建立了台账,加强了管理。

21.关于“比如:2019年4月15日在招标室召开会议,只有时间、地点、参会人员6人,无议题无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补全了2019年4月15日在招标室召开会议相关内容。

22. 关于“履行党员义务不到位,党费收缴未按标准执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经核实,国资党支部党员依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制定的《中北大学党费计算模板》计算党费按月缴纳。

23. 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不到位,未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克服各种困难,国有资产管理处2021年底为我校怡丁苑1-25号住宅楼办理了首登手续,通知全校职工填写用房情况审核表,为教职工住宅产权办理解释答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24. 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学用脱节,缺乏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支委会、党课、党日活动未按照要求逐月开展,会议程序不规范,党建制度不完整,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记录无签到、无发言(研讨)内容、记录有空白,支部会议记录与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未明确区分,如:2019年6月21日在会议室召开的科级干部任前谈话,有参会人员名单,无内容记录;2021年3月以来,支部只开展党史专题学习会,未开展支委会、党课、党日活动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了党务台账档案建设,建立了党支部基础工作台账,确保全程纪实、过程留痕、有迹可查。对党员名册、“三会一课”记录、党员党费缴纳登记、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台账确保及时收集、分类归档,支部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记录内容完备、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重点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和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责任主体等。

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进。具体整改时间表及责任主体见问题台账。

1、提高思想认识。本次巡察工作是校党委对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政治体检”,是对国有资产管理处各方面工作的监督和促进,通过此次巡察工作,将帮助国有资产管理处发现短板、找见不足,推动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定期检查推进。根据各个问题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时间表,定期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汇报整改进展,持续跟踪,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3、落实责任主体。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巡察整改方案》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巡察整改三清单》内容,相关问题要责任到相关科室,责任到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顺利完成。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