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优化学校房产资源配置,提高教学、科研用房使用效率,我校教学、科研用房管理遵循“两级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使用单位根据超定额用房面积向学校缴纳资源调节费。根据《中北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处人员实地普查,各学院反复核查,现将各学院用房及缴费明细总表、各学院用房情况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各学院以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反映。如无异议,请各学院在公示期结束后,依照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达的缴费通知单缴纳相应资源调节费。
公示期:2021年10月5日至2021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0351-3942711
地址:德怀楼4层西426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