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用房屋管理,规范公房资源的配置、使用、管理等工作,切实发挥公房资源使用效益,结合学校《2014年工作计划要点》的安排,拟对全校公房占有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用房屋普查的意义
公用房屋普查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迎接上半年全省高等学校资产管理状况专项调查工作的需要,同时可为学校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各单位要对公用房屋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规范管理。
二、普查范围
包括教学用房、实验用房、办公用房、后勤服务用房、产业用房、学生公寓、教辅和附属单位用房(包括图书馆、医院、附小等)等校内所有公用房屋。使用情况包括:自用、外借、闲置、经营等形式。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次普查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北大学公用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具体负责全校公用房屋普查的日常工作。下设两个工作组,对各单位公用房屋自查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
四、具体实施方法和步骤
这次普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学校检查的方式。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月25日-4月5 日)各单位组织自查。结合已开展的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有关情况以及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进行清理、登记,对照检查(相关表格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并将材料报相关归口管理部门。
(二)审查核实阶段(4月6日—4月26日)各归口管理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统计落实。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各单位材料交资产处。
(三)材料汇总(4月27日-5月5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把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汇总。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9日开始)
两个工作组分校区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本次公用房屋普查是一项工作量大、工作要求细致的专项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好审核关;认真做好自查和报表工作;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普查工作不走过场,真实反映,按时、准确、全面做好房屋普查工作,对使用和管理的公用房资源的填报要实事求是、不重不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严格按照《公用房普查登记表》的填表要求填写,对所填报的内容负责。
六、结果处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工作组根据普查结果,形成普查工作报告,报学校决策参考。
中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 年 3月 18 日
附: 公用房屋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刘有智 校长
副组长:白培康 副校长
成 员: 郑 斌 监察处处长(以姓氏笔划为序)
张 亚 科技产业处处长
李 博 图书馆馆长
邱建国 学生工作处处长
夏瑞丽 基建处处长
孙华东 教务处处长
贾鲜忠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
赵建伟 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
杨正民 保卫处处长
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两个工作组。
办公室主任: 药宏亮 国有资产管理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乔传萍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公房类别及使用类别
公房类别分为教学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产业商业用房和其他用房。
其中:
1、教学科研用房
定义:是指实际用于完成教学和科研实验任务的各类用房。
使用类别:包括教室、教学办公室、教学实验室、科研办公室、科研实验室、教
学及科研辅助用房等。
2、行政办公用房
定义:是指医学部、院(部)党政领导和机关用房。
使用类别:包括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等用房。
3、公共服务用房
定义:是指实际用于公共服务事业、生活保障基础设施且不得用于住宿的各类用房。
使用类别:包括图书馆、档案馆、会议中心、医院、食堂、幼儿园、公共教室、浴室、锅炉房、校园公共场所、社区商业服务、水电交换站等用房。
4、产业商业用房
定义:是指医学部用于技术开发、生产和经营服务的用房及驻校单位按合同关系承租医学部房屋从事商业服务的经营性用房。
使用类别:根据实际经营用房情况填写。
5、其他用房
定义:是指产权归医学部所有但非医学部使用的房屋。
使用类别:根据实际使用单位名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