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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开征集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日期:2014-11-26】 作者:中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数: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公开征集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自愿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电脑操作技能;

4.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对达不到上述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三、申报材料

1.《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单位推荐意见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1份;

2.申报人一吋免冠彩色照片1张(需粘贴在《申报表》指定位置);

3.申报人研究成果或工作成就简况等(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材料或证书复印件,如有)。

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离退休人员加盖原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登录《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default.html),点击“专家管理”下载《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上报;

2.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填写好的《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报送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进行资格审定。

可以采用个人直接申报和单位集体申报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邮编:030001

联系电话:0351-406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