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账、物、卡相一致,现将领取和粘贴2015年仪器设备条形码标签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购置的仪器设备的条形码标签已经制作完毕,请各单位的部门设备管理员于4月13日之前到仪器设备处(主楼411室)领取。
二、各单位领取标签后应尽快按照台账上登记的领用人将设备标签发放到相关领用老师手中,并督促其尽快粘贴到位。
三、只要属于我校的固定资产范围的仪器设备一律应粘贴设备标签,标签应该粘贴在设备的醒目处,不得隐藏在角落;如属于设备附件单独入账的,可贴到主体设备上。确因体积过小、温度过高等不适合粘贴标签的仪器设备,标签由领用人妥善保存,以便随时核查。
四、标签发放时,如发现账物不符或其他问题的,将问题由部门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仪器设备处,以便核查并处理。
五、如有其他年份的仪器设备有标签脱落、损坏或丢失要求重新粘贴的,请登记仪器设备的设备编号,汇总后补做设备标签随后发放。
六、有不明事宜,可直接联系仪器设备处。
电话:3925336 崔建芳 刘冬梅
仪器设备处
20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