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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启动科学楼搬迁工作

【日期:2016-04-22】 作者:中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数:

2016年4月22日上午,根据《中北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中北大学公用房搬迁方案》,为推进整体搬迁进度,我校召开首批搬迁单位一、四、五院的协调会,启动了科学楼搬迁工作,校长刘有智同志出席,会议由副校长白培康同志主持。

科学楼建筑面积为41623.20平方米,入住单位为一院、四院、五院及现代分析测试中心、地下目标毁伤实验中心。

会议对首批搬迁单位及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一)各学院要从学校发展建设目标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调配搬迁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服从大局。(二)落实责任,按时搬迁。搬迁要严格按计划的时间节点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要高度重视,务必明确主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周密筹划,精心组织,细化搬迁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地完成调配搬迁任务。(三)科学筹划,密切配合。调配搬迁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克服各种困难,有关方案与计划要考虑周全,确保调配搬迁工作万无一失。(四)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师生为本,做好搬迁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防范工作,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不遗忘遗失任何一件应调配搬迁的物资,对贵重物品、保密材料和档案材料,在搬迁过程中要安排专人监管,确保万无一失。(五)高效节约,减少损失。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省,尽可能少调整、少搬迁、少装修,减少设备仪器损失,杜绝浪费。(六)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各学院要恪尽职守,对搬迁工作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

会议还明确了首批入住单位搬迁时间及任务,国有资产管理处宣布了搬迁方案并与搬迁单位分别签订了搬迁协议。

根据《中北大学公用房搬迁方案》的安排,首批搬迁单位将在三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并根据搬迁工作进度及时展开第二批单位的搬迁工作。